我有一台暱稱為「黃仔」的小巧黃色相機。

自從買了它,便養成隨身攜帶的習慣,害怕錯過一時的美麗。

偶有忘記或匆忙不及檢查的時候,這就是莫非定律吧,一定會發現某個讓我「食指大動」的角落。

有過幾次扼腕的錯失經驗後,面對美景,我似乎比別人多帶有戰戰兢兢的心情,因為知道這樣的景色需要靠天時、地利、人合,能夠不褪色的,卻只有「黃仔」螢幕上的幾個數位顆粒。

過了兩年,我才漸漸從拍照,到欣賞日常小路上的點滴。

不論這種點滴對別人來說是如何,我卻永遠都是以驚喜與感謝的心態去看它。

這種轉變大概就像《無名侍》中提到的:生活中的事物,經過一段時間的培養,就可以看到屬於自己的視野。

 

不久就要踏入職場的我,不禁開始想像,

在那條趕著打卡上班的路上,我還會有今日的閒情逸致嗎?

今天的我還能夠觀察路邊枯枝的風骨,

明天的我,會不會連灑落在髮絲間的暖陽都忽落了?

 

還未細想,便嘆了口氣:「『隨興』好像不適合與上班族擺在一起。」

 

剛上大學時,其實我一點也不覺得與國、高中這樣的讀書階段有什麼差異,

畢竟對學生來說,微繞在這場所的,便是滿滿的書卷氣味。

如今想到自己快要離開了,才對這種自由、任性的場所,

興起依依不捨的情感。

 

這裡的選擇、空間、時間都像是以自己為中心在旋轉,

踏出校門,就要開始繞著種種不論你喜歡或不喜歡的現實運行。

 

我想,我被大學寵壞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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